说 明
1. 材料计量单位标准,除有特别说明者外,土、粘士、砂、石屑、碎(砾)石、碎(砾)石土、煤渣、矿渣均按堆方计算;片石、块石、大卵石均按码方计算;料石、盖板石均按实方计算。
2. 开炸路基石方的片(块)石如需利用时,应按本章捡清片(块)石项目计算。
3. 材料采集及加工定额中,已包括采、筛、洗、堆及加工等操作损耗在内。
发表评论须知:
·需要登录后才可发表评论·发表的评论在人工审核后才会显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