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指导书
1、适用范围:本指导书适用于以水泥、砂、石灰和掺合料等为主要材料,用于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中砌筑、抹灰等用途的建筑砂浆的基本性能。在进行砂浆性能试验时,按本指导书进行外,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。
2、引用标准:JGJ70—90《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》
3、试验项目:稠度、质量密度、分层度、立方体抗压强度。
4、稠度试验:
4.1 本方法适用于确定建筑砂浆配合比或施工过程中控制砂浆的稠度,以达到控制用水量为目的。
4.2 稠度试验所用仪器:
(1)砂浆稠度仪:由试锥、容器和支座三部份组成。
(2)钢制捣棒,直径10mm,长350mm,端部磨圆。
(3)秒表……等。
4.3 稠度试验步骤:
(1)砂浆拌合物取样后,应及时试验,试验前应经人工进行翻拌,以保证其质量均匀。
(2)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湿布擦干净,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后,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吸净,使滑杆能自由滑动。
(3)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入容器,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10mm左右,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插捣25次,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~6下,使砂浆表面平整,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。
(4)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,向下移动滑杆。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,拧紧制动螺丝,使齿条测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,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。
(5)拧开制动螺丝,同时计时间,待10s立即固定螺丝,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,从刻度上读出下沉深度,即为砂浆的稠度值。(精确至lmm)。
圆锥形容器内的砂浆,只允许测定1次稠度,重复测定时,应重新取样。
4.4 稠度试验结果判定
取二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稠度值,二次试验值之差如大于20mm,则应另取砂浆搅拌后重新测定。
4.5 稠度试验流程
检查仪器→砂浆拌合物倒入容器→拌捣、浆面平整→测定指针下沉深度→判定稠度值→记录。
5、质量密度试验
5.1 本方法用于测定砂浆拌合物捣实后的质量密度,以确定每立方米砂浆拌合物中各组成材料的实际用量。
5.2 质量密度试验所用仪器
(1)容量筒:金属制成,内径108mm,净高109mm,筒壁厚2mm,容积为lL。
(2)托盘天平,称量5kg,感量5g。
(3)钢制铁棒,直径10mm,长350mm,端部磨圆。
(4)砂浆稠度仪。
(5)水泥胶砂振动台,振幅0.85±0.05mm,频率50±3Hz。
5.3 拌合物质量密度试验步骤:
(1)首先将拌好的砂浆,按稠度试验方法测定稠度,当砂浆稠度大于50mm时,应采用插捣法。当砂浆稠度不大于50mm时,宜采用振动法。
(2)试验前称出容量筒重(m1),精确至5g,然后将容量筒的漏斗套上,将砂浆拌合物装满容量筒并略有富余。采用插捣法时,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满容量筒,使稍有富余,用捣棒均匀捣25次,插捣过程中如砂浆沉落到低于筒口,则应随时增加砂浆,再敲击5~6次。
采用振动法时,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满容量筒连同漏斗在振动台上振l0s,振动过程中如砂浆沉入到低于筒口,则应随时增加砂浆。
(3)捣实后或振实后将筒口多余的砂浆拌合物刮去,使表面平整,然后将容量筒外壁擦净,称出砂浆与容量筒总重(m2),精确至5g。
5.4 砂浆拌合物的质量密度P(以kg/m3计)计算:
m2-ml
p= •1000(kg/m3)
V
式中:m1——容量筒质量(kg)
m2——容量筒及试样质量(kg)
V——容量筒容积(L)
5.5 质量密度结果判定
由二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确定,精确计算至l0kg/m3。
6、分层度试验
6.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砂浆拌合物在运输及停放时内部组分的稳定性。
6.2 分层度试验所用仪器:
(1)砂浆分层度筒,内径为150mm,上节高度为200mm,下节带底净高为l00mm,用金属板制成,上、下层连接处需加宽到3~5mm,并设有橡胶垫圈。
(2)水泥胶砂振动台,振幅0.85±0.05mm,频率50±3Hz。
(3)稠度仪,木锤等。
6.3 分层度试验步骤:
(1)首先将砂浆拌合物按调度试验方法测定稠度。
(2)将砂浆拌合物一次装入分层度筒内,待装满后,用木锤在容器周围距离大致相等的四个不同地方轻轻敲击1~2下,如砂浆沉入到低于筒口,则应随时增加,然后刮去多余的砂浆并用抹刀抹平。
(3)静置30min后,去掉上节200mm砂浆,剩余的100mm砂浆倒出放在拌合锅内拌2min,再按稠度试验方法测定其稠度。前后测得的稠度之差即为该砂浆的分层度值(mm)。
6.4 分层度试验结果判定
(1)取二次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砂浆的分层度值。
(2)二次分层度试验值之差如大于20mm,应重做试验。
注:也可采用快速法测定分层度,其步骤是:
1.按稠度试验方法测定稠度。2.将分层度筒预先固定在振动台上,砂浆1次装入分层度筒内,振动20s。3.去掉上节200mm砂浆,剩余100mm砂浆倒出放在拌合锅内拌2min,再按稠度试验方法测定其稠度,前后测得的砂浆稠度之差即可认为是该砂浆的分层度值。但有争议时,以标准法为准。
7、立方体强度试验
7.1 取样方法和试件留置
(1)砌筑砂浆强度试体按每一个台班,同一强度等级,同一配合比,同种原材料每一楼层(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)或250m3砌体为一取样单位,取一组试块;地面砂浆,按每一层地面,1000m2取一组,不足1000m2按1000m2计,每组六个试件。
(2)每一楼层制作砌筑砂浆抗压试件不少于两组(浙江省规定)。
(3)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,应另作试验。每一取样单位还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一组。
(4)试样要有代表性,每组试块的试样必须取自同一次拌制的砌筑砂浆拌合物。
①施工中取试件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、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,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抽取,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~2倍。
②试验室拌制砂浆进行试验所用材料应与现场材料一致。材料称量精确度水泥外加剂为±0.5%;砂、石灰膏、粘土膏、粉煤灰和磨细生石灰粉为1%。搅拌时可用机械或人工拌合,用搅拌机搅拌时,其搅拌量不宜少于搅拌机容量的20%,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min。
7.2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所用设备:
(1)铸铁或具有足够刚度、拆装方便的塑料试模,其几何尺寸为70.7mm× 70.7mm×70.7mm立方体。试模的内表面应机械加工,不平度为每100mm不超过0.05mm。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±0.5;
(2)捣棒:直径10mm,长350mm,端部磨圆的钢棒。
(3) FE—1000(1500)压力试验机 测力范围0—1500KN 精度1级。
其量程应能使试件预期破坏荷载值不小于全量程的20%,且不大于全量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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