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基本建设项目分类
●基本建设项目是由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组成,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、用途和资金来源不同,可将建设项目作如下分类:
(一)按性质划分
(二)按在国民经济中的用途划分
是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满足物质生产需要的建设项目。具体包括工业、建筑业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气象、运输、邮电、商业或物质供应、地质资源勘探等建设。
是指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建设项目。如:住宅、文教卫生、科学实验研究、公用事业和其他建设。
(三)按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和渠道划分
国家预算直接安排基本建设投资的建设项目,其中包括财政统借统还的利用外资投资的项目。
通过银行信用方式,供应基本建设项目。资金的来源有银行自有资金、流通货币各项存款、金融债券等。
是指各地区、各部门按照财政制度提留的管理和自行分配于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。包括地方自筹、部门自筹和企业事业单位自筹。
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
引进外资的外资来源:
长期资金市场筹资
(四)按照建设阶段划分
.筹建项目
只做准备,尚不能开工的项目。
.施工(在建)项目
指正在建设中的项目。
.竣工项目
工程施工已经全部结束并通过验收。
.建成投产项目
指工程已经全部竣工,并通过验收,交付使用。
(五)按照建设总规模和投资的多少来划分
一般可分为大、中、小型项目,其划分标准各行业不尽相同,一般情况下:
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
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按照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
难以按生产能力划分的 按照全部投资额划分
(六)按照隶属关系划分:
部直属项目
地方部门项目
企业自筹建设项目
沈阳建筑大学造价员培训课件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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